以案为鉴:漠视纪律规矩必受惩处

发布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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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组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湘西州11名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湖南省委对湘西州委开展巡视期间,作为参训学员的时任州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四级调研员邓万学等人罔顾纪律规矩要求,外出聚餐饮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4人被免职。

 据媒体消息,9月7日下午,湘西州委书记虢正贵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湘西州11名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州委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刻反思,逐一表态,一致表示,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的决定,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我州11名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迅速传达省纪委通报精神。

 会议还强调,对今后发生的违规吃喝、违规饮酒问题,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实行“四个查清”(查清事情原因、查清关联人员、查清事发场地、查清问题性质)、一律落实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等规定、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链条,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保障现代化新湘西建设。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勇于刀刃向内、勇于揭短亮丑、勇于刮骨疗毒,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做到以“小”见严抓整治、举一反三抓整治、标本兼治抓整治。要针对违规吃喝、违规饮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开展系统整治,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度机制,扎牢制度篱笆,盯住关键节点、盯住重点对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9月6日通报,今年5月14日至19日,湘西州委在州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第八期研讨班。18日17时左右,参训学员、时任州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四级调研员邓万学,违规组织州财政局副局长瞿民,湘西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忠华(试用期),古丈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鲁明炎,古丈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兼坪坝镇党委书记宋晓波等参训学员外出聚餐饮酒。

 途中,张忠华又邀约未参训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芳,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副主任梁远平及其配偶田某某3人一同参加。此次聚餐持续2个多小时,饮用白酒3瓶、啤酒若干,1900元餐费由某私营企业主支付。聚餐后,张忠华当晚又独自外出吃夜宵并饮酒。

另一起违规吃喝问题也发生在5月18日17时左右。通报称,湘西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党工委书记李虹林,花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胜军,花垣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垣军(试用期)等3名参训学员,受州统计局原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湘吉(已退休)邀约外出聚餐饮酒。此次聚餐饮用白酒1瓶、啤酒3瓶,1400元餐费由李湘吉支付。

2023年8月,湘西州委决定,给予邓万学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瞿民政务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张忠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按试用前职级调整为二级主任科员,给予张垣军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按试用前职级调整为花垣县政协七级职员。鲁明炎、宋晓波、梁远平、李虹林、张胜军、李湘吉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月,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给予杨永芳政务警告处分。

记者注意到,培训期间邀约聚餐饮酒的11名领导干部中,一部分来自古丈县,如湘西州财政局副局长瞿民、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忠华以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芳的籍贯均为湖南古丈,一部分来自花垣县。

9月7日,古丈县举行2023年清廉古丈建设工作推进会暨领导干部教育警示大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古丈县委书记邓晓东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湘西州11名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开通报》的文件精神。

 他要求,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要求,要深刻汲取案件教训,深刻剖析当前我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深入研究当前我县腐败的方式、特征和表现,提高及时发现和应对新问题新动向的能力,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有效防范、切实解决。

在花垣,县委书记廖良辉9月6日主持召开的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强调,要充分汲取违规违纪聚餐饮酒深刻教训,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一支可堪时代重任的干部队伍。

9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相关评论文章指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集中轮训期间本应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于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政治能力上,然而被通报的11名领导干部却把学习培训的机会视为摆宴设局的契机,邀约聚餐饮酒,其中一起聚餐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餐费1900元。这些反面案例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决心和意志的认识还不清醒,政治敏锐性不强,对违规吃喝产生的政治危害缺乏认识;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在纪律和规矩面前习惯于“装睡”,“不把别人的教训当教训”,没有把纪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反映出有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尽责不严不实,落实管理规定打折扣,执行程序不到位,日常监督监管乏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文章称,事实上,党员干部因违规聚餐饮酒受到处理的早有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致一人醉酒死亡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宴请聚餐饮酒有关问题;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阜阳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委党校参加培训期间违规吃喝问题……作风建设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吃心不改”,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违规吃喝。相关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是无视纪律、漠视规矩、触碰红线必须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