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7  

2018年度山东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要求请查看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学优评委[2018]1号)。

二、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各单位请于11月1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成果原件扫描件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原件后制成PDF文件(分辨率150dpi以上,大小控制在20MB以内),每项成果单独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成果科类-成果名称。

学院将所有成果汇总后和《山东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并发送至jwc@lcu.edu.cn。

2.学校初评。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按照规定的省公办本科高校每校50项申报限额向山东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委员会推荐。

联系人:曾宪禄;联系电话:8239053;办公地点:东校办公楼B2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