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六条禁令

发布日期:2020-01-09  
  1.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 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 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 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 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