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以心为媒,求新视界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广播电视专门人才。培养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制作公司、艺术团体、高等院校、广播电 视机构、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等单位所需要的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办学条件
本学科点现有教授7人,副教授13人,博士12人,拥有艺术美学研究所、艺术设计研究所、艺术设计工作室、微电影工作室等研究机构。研究人员老、中、青结构搭配合理,有条件有能力完成各种规模和层次的理论研究与技能创新。近五年,共承担了各类课题30 余项,出版著作15部,发表学术论文160篇,其中核心期刊80篇,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泰山文艺奖”、“上海电视节紫丁香奖”等重大奖项48项。
三、学制及在校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三年。 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修学年限,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研究生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5年后,按相关程序注销其学籍。对于学习和科研成绩特别优秀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与专业实践,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补修 1-2 门本学科本科生必修课, 补修课不计学分。本专业总学分不少于57学分,学位公共课8学分,学位基础课11学分,学位专业课程23学分,公共选修不少于4学分,专业选修不少于2学分,其它培养环节9学分。实践类课程学分32学分,其中开放性实践1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