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关于印发《聊城大学贯彻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聊城大学贯彻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大学
2019年12月30日
聊城大学贯彻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教监[2014] 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鲁教监发[2014] 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不断增强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高度重视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要通过报纸、网站、广播、微信群、QQ群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单位例会、专题教育会、座谈会等形式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传达到每位教职工,明确红线,增强教师底线意识。
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网站、易班、微信群、QQ群等方式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告知每位学生和家长,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思、感谢之情,引领社会新风尚。
二、强化监督检查
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通过网站、微信、宣传栏等公布监督邮箱和监督电话。
教师工作部每年定期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专项检查,定期在学生中开展专项调研,了解学生对我校教师廉洁从教的满意度,掌握我校教师廉洁从教的真实情况,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教师的教育管理,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做好日常监督,定期有针对性地对本单位教师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做好重要节假日、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节点的监督工作,提高教师廉洁意识。
三、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领导、组织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教师工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单位成立由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教育、管理、督查等工作。
学校与各单位负责人每年签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责任书,各单位与每名教师签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承诺书。
四、建立惩处机制
按照权责对等、失责必问、违规必惩原则,对各单位在履行主体责任中失职失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聊城大学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聊城大学贯彻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昭风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李兆俊 党委常委、副校长
乔丙武 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
巨荣良 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处处长
邢晓峰 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江 涛 工会主席
孙德海 人力资源处处长
李慧川 安全保卫处处长
张乐方 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惠鸿忠 教务处副处长
办公室主任:邢晓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