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图1 改革自评表
二、《传媒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传媒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及院团委及上级学生会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接受传媒技术学院党委的领导以及团委、上级学生会的指导,充分依靠院学生会和广大同学开展工作。
第三条 传媒技术学院学生会承认《聊城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四条 学生会的宗旨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校、学院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促进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人才。
第五条 学生会的任务
(一)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沟通学院各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三)协助学院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四)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六)坚持学生主体地位。我院学生会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广泛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七)根据广大同学的需求和爱好,组织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美育等各种课外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服务活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同学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促进同学科学发展、全面进步。
(八)加强同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第六条 本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学生会的组成、职能和任务
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成
(一)传媒技术学院学生会由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权益部、文体部组成。主席团负责领导其余部门的工作。其余部门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二)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
(三)每届学生会职能部门的设置在原则上应是固定不变的,但如有确实需要可由当次学生会主席提出申请,上报院党委、团委批准后方可增删。
第八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能
(一)主席团:负责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应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届学生会的目标和任务。
(二)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借收物品、打印奖状,盖章、整理资料等工作,与此同时协助主席团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活动顺利进行;上传下达,及时将老师的通知下发到各部门;统筹会议。负责各种会议的安排,跟踪会议作会议记录;同时也负责账目的管理,配合主席团进行各部门举办活动经费的申请与报销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学生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与校内外媒体保持紧密联系,把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加以宣传;围绕学院网站建设工作,把党、团活动及时全面的通过各种媒体宣传。
(四)学习部:开展各项学风建设活动,负责学院早读监察以及读书活动等,组织筹划每年考研交流会,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备考,负责统计每年学院考研率。
(五)权益部:维护全院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学院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民主交流会”工作,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适当的针对学校政策、学生利益给予宣传及引导。
(六)文体部:主要负责学院文艺与体育活动工作以活跃校园为主,筹办学院迎新会、元旦晚会,器乐、声乐、曲艺、舞蹈、书画比赛等文艺活动,并负责运动会、广播体操的排练、足球赛等体育项目的组织策划开展。
第九条 学生会成员的任务
(一)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者,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制定本学年的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活动。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代表学生会参加各种组织举行的会议和活动。行使代表权、决策权,定期向院党委、团委汇报工作。
(二)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分管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守情况,帮助各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对违纪成员做出及时处理,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三)各部部长、副部长在主席团的指导下认真负责、活泼大胆、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坚决服从主席团的安排,并对本部成员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负责,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不断提高和加强自身的能力及政治修养 。
第三章 学生会的产生
第十条 学生会成员的产生
(一)主席团的成员原则上应有两年以上的学生会工作经验,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相结合,工作能力和工作热情相结合,经公开竞选后由院团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经学代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
(二)主席团成员确定后,参照上次部长的意见,由主席团负责向团委提供部长人选。学生会各部长应至少有一年学生会工作经验,在上次学生会中担任副部长或以上的职务。要求对从事工作热情,能为本部门成员做出表率作用。
(三)学生会的副部长一般在大二学生中竞争产生,学生会真诚欢迎为学生会继续工作的老成员。副部长由学生会统一时间,在主席团的监督下,各部部长确定选拨的形式和人员,选拔程序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章 学生会的制度
第十一条 学生会制度的产生
学生会的制度是由本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根据本次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结合上次学生会的工作经验而制定的。
第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学生会工作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要体现民主、透明、高效、创新、宽容、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积极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学生会内部提倡成员之间的讨论,不拉帮,不分伙,一旦作出整体决策,所有成员必须抛弃以前的分歧,为了共同的目标努力,同时为了更好的管理和保证工作质量,学生会增设退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以严格的高标准要求学生会成员。全学院所有学生均有权利及义务对学生会制度不健全的方面及时给出解决方案,以完善学生会制度。
第五章 财 务
第十三条学生会经费来源:
学院团委提供相关活动经费。
第十四条 本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传媒技术学院财务制度的审核。
第六章 会 员
第十五条 凡取得聊城大学学籍的本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 均为本会会员。
第十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监督并要求答复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 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学生会和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
传媒技术学院学生会和本学院社团以及其他校院学生会、社团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共同为全校师生服务。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传媒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图2 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四、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图3 最近1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最近1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五、院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选聘要求
1、传媒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主席团、各部长均须为2020级学生。
2、政治面貌必须为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
3、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工作积极,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心学生工作,甘于奉献,乐于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观念。主席团竞选需班内民主投票过半(仅竞选部长无需班内投票)。
5、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和创新意识,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
6、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认真,努力刻苦,成绩优良,本学年学习成绩、近一个学期学习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前30%,学业无不及格情况。
二、录用办法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选聘,择优录取。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参与我院2023届学生会竞选者将个人竞选材料交至学院团委。
2、资格审查。学院党委、团委按照选聘条件对竞选者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查。
3、综合考察。学院党委、团委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者综合考察。
4、人选确定后向全院师生公示,接受监督和意见反馈。
六、院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经校团委、院党委和院团委同意,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采取先预选后正式选举的办法产生。预选采取差额选举,正式选举采取等额选举。
二、2023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各代表团讨论酝酿后,报大会主席团审议,再提交各代表团会议表决通过,由各代表团分别进行差额预选。根据预选情况,由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三、预选时,各代表团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各2—3名;大会正式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会议表决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确定。已提名为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四、选票一律用黑色、蓝黑色或蓝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对候选人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如弃权的不做任何记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一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画“○”。画其它符号或书写模糊不清部分为无效。
五、预选和正式选举时,所选的人数分别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整个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正式选举时得票超过到会代表半数者方可当选。
七、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不能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作缺席处理,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八、正式选举设投票箱,监票人员当众封箱,清点人数,按数发票。投票开始时,先由主席团成员投票,随后,其他代表按照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投票。正式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由计票人清点、统计票数。总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时,此次选举有效;总票数多于投票人数时,此次选举无效。预选时各代表团参照执行。
九、正式选举计票结束,由总监票人向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向全体代表宣读计票结果。最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公布选举结果。
十、整个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如果选举中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9月23-24日,传媒技术学院于11#A404隆重举办了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传媒技术学院团委书记刘妙祎、专职辅导员孟祥栋,校学生会代表以及84名本科生代表参与了本次活动。
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2022届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审议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修订案;
(四)选举产生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2023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qrVKig8C1fmNQU9XVzHGuw
图4 学生代表大会合照
八、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4.品学兼优,积极上进,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信任;
5.责任感强,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们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名额分配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学代会拟由84名代表参加,约占传媒技术学院院学生会会员人数的5% ;代表的推荐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包含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普通学生,校、院级学生会组织成员等,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原则上不低于60%,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
(三)代表产生
1.学代会代表
代表的产生均通过学生自荐、班团推荐等方式报至学院,传媒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并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按照所分配的班级代表名额,从而按比例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正式代表;已将代表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并通过广大师生的民主评议及监督。各班级推选的代表经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成为正式代表。
2.常任代表
由各班级推荐产生学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经大会选举产生正式常任代表。
3.列席代表
团委书记刘妙祎老师参加第六次代表学生会大会暨全体研究生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支持引导学生会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加强与广大同学的交流,切实服务我院同学的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评议组织为老师代表为主,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评议。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会时间定于每学期最后一个月。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日常考评和总体考评,其中,日常考评的内容包括个人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总体考评则是对学生骨干的总体服务效果和贡献程度进行考评。
第五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结果应用。评议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考核评价、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入党等事项的重要参考。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职尽责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十、院团委指导学生会组织主要责任人
图5 院团委指导学生会组织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聊城大学学生会秘书处邮箱lcuxsh@163.com反映。
审核:赵勇